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9月08日

雷山县多措并举让非遗文化绽放光彩

本报讯(通讯员 田锦伟) 近年来,雷山县采取重结合、强培训、搭载体、善宣传等举措,把非遗与旅游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助力旅游和非遗传承互推互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重结合,让非遗“火起来”。一直以来,雷山县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并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任务一起部署和实施。成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专门机构,确保非遗保护有人专管、有人实抓,同时狠抓普查申报,加快健全非遗项目、传承人、基地、工坊等名录保护体系,深化理论研究,不断促进非遗实践成果转化,让非遗成果成为雷山经济发展的动力。已建立起完整的人类国家级、省级、州级 、县(市)级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体系。目前,全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3项、省级15项、州级19项、县级184项,成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份。

强培训,让非遗“传下去”。近年来,雷山非遗职能部门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非遗保护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大力改善传承人的创作生产环境,提高其技艺素养,保障其主体地位,增强其传承自觉,让非遗传统有序延绵。为加强重点区域整体性保护,优化文化生态,持续加大对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的投入力度,该县设立了县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021年暑假,在文体广电旅游局传习基地,免费招收60余名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学习芦笙、刺绣等非遗技艺,这样的暑期免费非遗传承培训班,已连续举办了5年。目前,全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0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21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521人。

搭载体,让非遗“活起来”。在西江千户苗寨、郎德苗寨等景区景点,观看非遗表演、体验极具民族特色的银饰、蜡染等非遗工艺成为热门的打卡项目,“非遗+旅游”已成为雷山的旅游名片,深受游客喜爱。作为非遗宝地,雷山县充分利用和开发这些珍贵资源,做到文旅资源“互存互融、相促发展”。采取抢救性保护、政策性(立法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措施,制定县级非遗传承人群的认定管理办法,利用“非遗+”融合发展模式实现综合保护和利用,将非遗保护植入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文化惠民。整合资金建设成一批芦笙场、乡愁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等,让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形成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目前,在9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54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示范基地2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10个。

善宣传,让非遗“走出去”。为让雷山县苗族芦笙舞、铜鼓舞、苗族飞歌、苗医药、苗绣、芦笙制作技艺、银饰锻制技艺等非遗文化在国内外传播中崭露头角,成为传播中华文化、贵州民族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在县内县外、省外国外等各层面进行展演宣传,特别注重利用苗年节、爬坡节、鼓藏节等重大节日进行展演和宣传,形成“节日+非遗”常态展示,不断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利用雷山旅游景点、博物馆等进行非遗展览宣传,营造浓厚非遗文化传播氛围,通过不同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欢非遗文化,进而去传承和发扬非遗文化。截至目前,已拍摄非遗传承人视频10个,编辑出版50种(本)代表性非遗书籍、精美宣传画册5种(本),县内举办非遗展演活动500余次,到县外开展非遗展演宣传活动36次,组建非遗传承队伍2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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