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昌莲
所谓“抱团养老”,是指一群老年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互相照顾、彼此慰藉、共享资源的生活方式。当前,“抱团养老”成为最受关注的新型养老方式之一。但是,看起来颇具吸引力的抱团养老方式,真正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9月6日《北京晚报》)
毋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如此境况下,“抱团养老”模式的兴起,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深度融合,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有益补充。然而,因为“抱团养老”牵涉成本分摊,生活习惯的磨合,抱团成员的公约制定等各种复杂问题,真正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大都无果而终。
成本低,是“抱团养老”的首要优点。对社区、特别是农村老人来说,要是进养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费用,对自己和子女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抱团养老”,日常与共住老人热闹相聚,实现低成本互助。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抱团养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甚至可以“零投入”。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处。特别是,参与“抱团养老”,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应、心理上的互相关爱,还在精神上得到文化熏陶,晚年生活变得“高雅”起来。
换言之,“抱团养老”,亟须融入公共服务“怀抱”。首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将“抱团养老”模式,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团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为老人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抱团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抱团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