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晓琳:
本院受理原告谭卫清诉被告汤晓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2万元,并支付利息9240元(以12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止),合计12924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凯里市人民法院一楼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