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郭松培) 近年来,雷山县积极探索“巡察+派驻”双联动工作模式,抓实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紧密协作配合,发挥巡察与派驻“1+1>2”监督合力作用。
在巡察启动前,巡察组主动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特点、业务情况、存在的风险点和落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共同研判问题,寻找单位“病源”,从中发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线索。在巡察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雷山县委已开展十三轮常规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338个,已完成整改1280个,整改完成率95.6%。
“县委巡察不是一阵风,派驻机构也不是虚架子。把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起来,能够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提供有力抓手和突破口,有利于做深做实日常监督。”雷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