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9月13日

镇远县: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兰兰) 近年来,为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镇远县建立健全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机制,形成“反馈—督办—销账—回头看—再反馈—再督办—再销账”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闭环,全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镇远县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集中反馈的方式,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督促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限时抓好整改。同时同步将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抄送至所负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室,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监督的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着重对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实行巡察办组“双审核”,严格按照《镇远县纪委县监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统筹抓总,县委巡察办、各乡镇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具体日常监督的联动监督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整改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不留一件不落一事。

整改“销账”后,适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县委巡察机构根据专项检查、巡察“回头看”、日常监督等方式了解的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既聚焦“当下改”,看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是否抓住突出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调度推进,逐项销号办结;又着眼“长久立”,看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是否认真分析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从制度机制上堵住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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