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hyh74AGDJ24cFd4N2QcqQ 提取码:6ef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凤城街道南门路96号
联系人:罗安培 电话:18798867886 邮箱:34813386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天柱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