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威) 近日,天柱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县委书记吴绍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显武,县政协主席彭子培,县委副书记姜本银,县委常委,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天柱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天柱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中共天柱县注溪乡委员会等10个模范集体,杨雅铃等20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模范集体代表联山街道幸福社区和模范个人代表龙云作了交流发言。
吴绍东指出,天柱县正处于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民族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贡献天柱力量。
吴绍东强调,要始终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天柱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始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工程,在保护多样性中增强时代性、包容性、共同性,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要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抓紧抓实,深化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让民族团结进步成为新时代一张靓丽名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天柱县与全国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一样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工作,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天柱县与全国其他地区少数民族一样不掉队。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尽心竭力地为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