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9月28日

县纪委监委:坚决向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亮剑”

本报讯(通讯员 曾全武) “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近日,丹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近年来,丹寨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推动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督促公检法定期移送查处的涉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依纪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的跟进监督,防止出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违纪违法情况。

同时,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标本兼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以案为鉴,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筑牢思想防线。注重以案促改,督促酒驾醉驾案件较多的单位用好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26件,通报典型案例23起,形成了有力震慑。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触犯党纪国法,害人害己。对这种行为我们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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