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邰端端 ) 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近年来,剑河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联审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好意见回复关。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规范回复时限和要求,建立“8+6”“室组”联合审查机制,由干部室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等8个室和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及时整合各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实现监督职能互补互助、信息互通共享,并一一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同时,相关“室组”在审查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和保密工作,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对有线索反映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此外,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截至目前,剑河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96批次28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