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文良
我们都知道,火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火。然而,如果使用不当,火立刻就会变成一个恶魔,吞噬人类的生命和财产,所以消防安全绝非小事。
然而,不知出于怎样的考虑,个别单位抱着侥幸心理,从网上购买安装假消防喷淋头以应付消防安全检查,恐怕是将职工的生命视为儿戏,是将安全生产的警示视为耳旁风,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违法行为。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要硬起手腕,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首先,消防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消防器材生产企业及各类经营单位的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整治。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法律制裁。对购买使用假冒消防器材应付检查的经营单位,不仅要依法予以经济上的处罚,而且要让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销售消防设施的实体门市或网络平台,都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对拟销售的消防器材,一定要从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核验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及产品的生产要求、生产日期、技术指标、合格证明等内容,对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坚决说“不”,并主动向消防等部门举报,真正阻断其走向市场的渠道。
再次,各类生活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无小事”的道理所在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深刻内涵,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不仅要完善相应的消防制度和组织,适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而且要足额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绝不能为了省几个钱而以假冒产品应付检查,否则一旦出事就会追悔莫及了。
总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只有每个人都重视了身边小环境的安全,才能实现身边大环境的安全。只有各个单位都消除了对消防检查的“应付”观念,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条件。只有全社会都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才能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