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0月18日

“失而复得”的79万集体资金

—— 施秉县开展巡察工作为群众办实事侧记

○ 通讯员 邰书坤 李韵思

“想不到我们村几十万元的集体资金,这么快就找回来了,现在每一笔钱都清清楚楚,可算安心了。”近日,施秉县委巡察办对该县城关镇小河村开展巡察回访时,该村群众满意地说。

追回集体资金这件事,得益于该县前不久的一次常规巡察。

今年6月,施秉县委第一巡察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巡察工作相结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城关镇小河村开展巡察工作。

进驻后,巡察组通过倾听群众意见、与群众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将巡察工作开展到群众身边,以强监督促强落实,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们组的集体资金100多万元被转存入私人账户,并被据为己有,村里急需用钱却拿不回属于自己的钱……”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通过召开巡察组务会,针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仔细分析、认真研判。巡察组成员立即组成调查组,兵分两路开展核查工作,一组根据村民反映的问题深入农家庭院、田间地头进行走访,了解村民所说的集体资金拿不回的情况;另一组则前往该镇有关部门,查阅相关资料,摸清资金具体情况。

原来,2019年以来城关镇小河村一组30余户共收到征地补偿款490余万元。除去兑现给小河村一组村民的补偿款后,将剩余119.508万元和76.726万元分别存于2名民主推荐的集体资金保管员的个人账户中。但是近2年来,小组没有召开过会议研究集体资金问题,也没有进行公示,导致村民们对集体资金使用情况一概不知。

在巡察组的一再追问下,2名保管员主动交代,该笔资金由他们保管期间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管理,被个人随意支取,其中1名集体资金保管员甚至将个人账户绑定微信,2年间,交易达260余笔,二人挪用共计79.98万元。

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巡察组立即将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分办给城关镇纪委调查核实。同时责成城关镇党委和小河村支“两委”限期整改。

2021年7月,经过施秉县城关镇纪委调查核实,该笔集体资金走向被迅速查明。仅仅用了一周,被挪用的79.98万元集体资金被全数追回,涉案人员吴某某被党纪立案。

同时,为了后续资金安全,巡察组督促将追回资金和保管员个人账户结余的集体资金共计196.234万元全部转存入小河村村委会对公账户代管。

此外,施秉县民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各乡镇开展基层集体资金规范管理集中宣传活动,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合理规范管理保驾护航,杜绝个人侵占集体利益情况发生。

“下步,我们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发挥好巡察联系群众枢纽功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施秉县巡察干部的监督行动,还将随着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推进而不断深化。”施秉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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