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0月20日

黎平县有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本报讯 (通讯员 吴宗海 唐世莹) 近年来,黎平县委以政治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有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突出“三个强化”,把准巡察定位和职能责任。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夯实理论武装,打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把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工作重点、深改工作重点和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以落实任务清单情况实际,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县委统领指挥、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跟进监督、巡察机构动态跟踪、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巡察工作格局。

抓实“三个建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县级分管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室、组负责人参加的巡察反馈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并落实问题通报机制,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通过会议方式向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集中反馈通报,并要求就通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建立并落实反馈意见公开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工作结束后,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县委巡察办及时整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并统一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注重“三个加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对标省州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中共黎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对全县巡察全覆盖工作进行规划部署和任务分解,全面勾绘巡察全覆盖任务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县委巡察机构分别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建立起巡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协作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现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通过设立县巡察信息中心、全面启用纪检监察专网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围绕“三个落实”,锻造“铁”的巡察队伍。落实机构人员配置,及时建立、更新、补充巡察组组长库和人才库,保障工作有力运转。落实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州纪委干部轮训、州委巡察组巡察工作等,着力提升巡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落实巡察干部动态管理,配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访等部门骨干力量和财政、审计等行业领域的专业力量,实行领导小组会后评、被巡察单位巡后评和对抽调人员鉴定等巡察“后评估”制度,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精准,有效促进巡察干部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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