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
4月9日 州委关于黔东南州县(市)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指出,县市换届工作从2月15日开始,选举产生县(市)委书记16名、副书记31名,常委70名,人大主任15名、 副主任53名,县(市)长16名、副县(市)长73名,政协主席16名、副主席67名,纪委书记16名,法院院长16名,检察院检察长16名。当选的368位同志中,少数民族干部226名,占62%,其中苗族112名,侗族91名,其他少数民族23名;妇女干部29名,占8%,非党干部74名,占20.3%。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