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贵春:
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申请执行吴贵春、吴和刚、栗盛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吴贵春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民生城市广场5—B区3单元3—10—1号(权证号:201103926Z,建筑面积:143.09平方米)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吴贵春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遵义智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遵智评字(2021)3—07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民生城市广场5—B区3单元3—10—1号(权证号:201103926Z,建筑面积:143.09平方米)评估价总值为528002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