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蒲世莉) 今年以来,为增强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审理案件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施秉县纪委监委采取“1+N”培训培养机制,加大案件审理工作人才培养、业务培训和机制创新力度,切实提高全县案件办理质效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探索“1+1”分组测试实战练兵,确保训有所效。审理室每月常态化运用微信答题小程序开展1次审理业务知识测试,每季度依托全员培训或专项培训等载体,按照片区划分组织各乡镇纪检干部开展1次案件审理业务能力检测大练兵,由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和审理室全体干部进行打分,择优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创新“1+2”审理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有所专。每季度从各乡镇纪委轮流抽调1名纪检干部到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长期学习强化业务能力;每月中旬从各乡镇纪委轮流抽调2名纪检干部到审理室跟案学习,通过以案代训开展集中审理,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审理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采取“1+3”业务日常指导机制,确保惑有所解。建立健全“1+3”业务日常指导机制,每月审理室1名业务骨干参加乡镇案件集中审理,现场“手把手”全程指导,为集中审理人员解疑释惑提供保障。同时,将8个乡镇分为3个片区,由案件审理室3名业务骨干分片负责,对各乡镇纪检干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及时指导,有效解决乡镇纪委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案件质量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
截至目前,施秉县乡镇纪委共办理党政纪案件36件,审结36件,全部进行了集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