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浦、贵州锦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万水元诉被告李浦、安劲松、贵州锦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01民初476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320办公室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向上诉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