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松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每年各省的事业单位招聘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般,竞争激烈,十分火热。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职位表一出,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喜的一方是目标岗位符合条件,竞争人数少;愁的一方是心仪岗位条件限制多,门槛高,只能另作他选或是来年再战。而其中门槛高、限制多的最直接表现是毕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等方面,个别岗位更像是“量身定做”一般,让不少怀揣梦想的追梦者“望岗兴叹”。
其中以毕业高校论才干的招聘方式并不少见。在社会企业招聘中,985、211等高校的毕业生在就业时,相对比其他高校毕业生有着绝对的优势。作为企业管理者当然希望招聘到有真才实学、有“质量”保证的毕业生,而这个“质量”保证就是来源于毕业院校。为此,在社会上形成了以毕业高校论才干的氛围,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的毕业院校条件也与这种氛围不无关系。这样的现象出现不利于学生大学志愿的填报,影响了学生朝着兴趣、爱好方面发展,更扰乱了社会的公平体系,不利于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毕业院校代表的不是绝对的“含金量”,也有不少从985、211高校毕业的“庸才”。相反,在其他普通院校、职业技能院校中,通过努力成为大国工匠、行业领军者的不在少数。所以总的来说,此次出台的文件为事业单位招聘画好了“标准线”,调好了“天平”,让更多追梦者有了新的期盼,有了更多发挥才干的空间。事业单位招聘不能冲着名气大、含金量高去,而是要脚踏实地直面问题、基于当下,汇聚各方英才,才能真正做到队伍强、业务精、效率高,为提高服务群众质量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