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韦文广) 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村村通”便民取款业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中,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县纪委监委明确将五保户、低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以及残疾人等人群作为重点走访对象,通过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重点对全县2018年以来“村村通”便民取款业务情况开展检查。
同时,以专责监督推动主责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县财政、县民政、县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全县12个民生资金主管部门、4家涉及代办点业务的金融机构对照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全过程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重点,推动“村村通”便民取款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深入全县250个村(居)、240个“村村通”便民取款点开展监督检查28次,核查户数7114户,发现问题13个,现场督促整改6个,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