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特此公告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