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1月22日

珍惜每一滴水 共建美好家园

——榕江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 通讯员 石年丰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水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2014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强调“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

“十三五”时期,榕江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节水意识,健全节水政策,提升设施能力,促进技术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黔东南州对创建工作具体要求,榕江县于2020年编制完成了《榕江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制定适合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稳步推进榕江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榕江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落实“三条红线”工作,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树立一批节水成效好、工作有特色的典型示范。

“十三五”期间,榕江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期间总投资7754.71万元,农业节水工程、管网漏损改造建设等工程的资金已在相应的项目方案中得到落实,其中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专项资金150万元。

主要成效

(1)农业节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州文件要求,大力推广节水技术、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农牧民和用水户种粮积极性,促进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榕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榕江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榕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并通过财政预算落实奖补资金2.4万元。

2021年榕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为2.0万亩,目前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2719亩,计划年底全面完成任务数。“十三五”期间,榕江县通过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和都柳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建成灌溉工程338处,改造灌溉渠道及铺设灌溉管道385.89km,解决灌溉面积39434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990亩,占解决灌溉面积的30.5%。

(2)工业节水

通过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榕江县目前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在工业企业日常用水管理中,严格按照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榕江县还鼓励工业企业推进工艺技术改造,采用节水技术,加强循环水利用,鼓励县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在征收企业水资源费时,做到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杜绝了无协议性收费和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等现象。榕江县各取用水户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正常,水资源费征收实行按计量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

(3)生活节水

一是为切实做好日常生活节水,榕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内53家党政机关开展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做好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县水务局联合县住建局扎实有效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榕江县城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式供水的居民小区共12个,按照省州要求,由县水务局、县住建局两家联合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通过对县城12个小区进行考核,最终评出优秀节水型居民小区3个(东方福泰、榕城尚品、江景名城居民小区),良好节水型居民小区6个,合格节水型居民小区3个。

(4)节水监督

为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强监控”,榕江县水务局督促黔东南州水投榕江水务责任有限公司采取多项措施降低管网漏损率:一是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对县城及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供水管网改造安装。同时加强供水管网的科学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水资源的浪费。通过设立管网漏滴举报平台等管理措施,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减少自来水管网滴漏问题。在城镇生活用水方面,加强了县城及各乡镇水厂的供水管理,各水厂均明确了专人进行管理,具体负责水厂值班、消毒、供水管网巡查等工作,对供水管网跑、冒、滴、漏水现象能及时发现,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有效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现象。二是已实现对公共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

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生活用水器具经营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小区、学校、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等进行调查,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禁止市场销售淘汰用水器具。截至2020年末,榕江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2%左右,城镇居民用水户装表率保持在100%,城镇居民使用节水器具的普及率明显提升。

(5)非常规水源利用

为促进非常规水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榕江县启动了《榕江县滨河公园再生水回用试点项目》,由榕江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系统出水作为水源,经供水泵动力配水至污水厂周边市政绿化、环卫用水、滨河公园绿化及道路清洗用水。

(6)水资源管理

一是按照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向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传达文件精神,并严格要求县水务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依法对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把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批文作为此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二是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按照节水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开展规划

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在源头上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从严把关各项报告、建议书中的节水评价篇章。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将审查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关键内容登记备查。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依法按照取水许可申请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审批要求或取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已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对用水产品和工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降低其用水计划、限制生产取用水,促其进行工艺改造或产业调整,达不到节水“三同时”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予验收,不予颁发《取水许可证》。

(7)节水宣传教育

榕江县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县水务局充分利用每年四·五法制宣传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5月15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以及逢集遇会,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到乡镇、到企业和学校等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向群众讲解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宣传口号制作成标语悬挂,印在小学生作业本上、水杯上,制作成广告扇、购物袋、笔记本以及制作成宣传画册等向群众发放。2021年,榕江县共出动宣传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500余份,现场解答320余人,到小区、学校、单位安装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识牌400余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依法用水治水的观念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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