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元炀
教育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黔东南地区的解放,黔东南州的教育事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从新中国成立特别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州以后至改革开放初期,黔东南州的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伴随着深刻的教训,同时积累了难能可贵的发展经验。
一、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黔东南州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黔东南州的各级各类教育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大致经历了起步发展(1949—1956年)、快速发展(1956—1966年)、曲折发展(1966—1976年)到恢复发展(1976年以后)四个阶段。这一时期的黔东南州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少数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等诸多方面发展成就显著。
(一)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1949年,全州仅有中等师范2所、普通中学16所、小学597所,在校生仅分别为379人、2329人、42057人;建州时,全州有中等师范1所、普通中学21所、小学1690所、幼儿园4所,在校生分别为535人、6476人、191198人、228人。发展到1979年,全州已有大专1所、中专5所、中等师范13所、技工学校3所、普通中学171所、小学5570所、幼儿园13所,在校生分别为777人、1065人、1610人、543人、96427人、436679人、1875人。解放前,全州学龄儿童入学率仅为19%,文盲率高达97.3%,每万人中只有2.7人识字;解放后,自治州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由1952年的27%提高到1978年的89.6%。
(二)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从1952年开始,政府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同时发动群众献工献料和集资兴建校舍,当年全州教育基建投资完成10.74万元,占基建总投资的14.37%,全州中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发展到1979年,全州教育基建投资完成343.67万元,占基建总投资的5.27%,当年施工面积4.4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2.59万平方米,全州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发展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81年,全州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已达 76.13万平方米,生均1.5平方米,虽然生均面积仍很有限,但已是巨大的进步。
(三)民族教育发展方兴未艾。黔东南解放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尽量吸纳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并给予经济补助。1951年,全州开办了省属重点民族小学4所,至1957年12月,全州共建有民族小学108所;有民族中学7所,共有初中部53个班在校生2653人、高中部10个班在校生495人。建州当年,建立凯里民族师范学校,1971年至1975年,全州16个县先后办起16所师范学校,至1981年12月将原有16所师范学校调整为5所,除镇远师范外均为民族师范学校,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1949年至1980年全州师范学校共招生26届13587人,这为黔东南培养了一大批土生土长的“永久牌”教师队伍,对全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师资基础。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1949年,全州中等师范、普通中学、小学教师仅分别为27人、204人、1535人,每个教师负担学生数中等师范、普通中学、小学教师分别为14人、10人、27.4人;建州时,全州中等师范、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别为46人、453人、4526人、4人;发展到1979年,全州大专、中专、普通中学、小学教师分别为72人、236人、4633人、17935人,每个教师负担学生数大专、中专、普通中学、小学分别为11人、14人、21人、24.3人,教师负担总体得到减轻,通过自主培养和各类培训,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升、专业学科结构得到优化。
(五)教育改革发展活力释放。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建州后,全州创办了各级各类民族学校,逐步建立体现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在学校设置、学校管理、办学形式、招生分配、教学方法、教材建设等许多方面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教育体制,主要表现为教师培养地方化、办学形式多样化、教学活动民族化。尤其是制定了许多有利于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措施,在经费上从优、招生上从宽、管理上从活,注重解决边、穷、少地区入学难问题,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就学就业,把教育办成开发民族地区最根本最长远的措施,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真正享受到教育改革发展释放的红利。至1979年,每万人拥有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分别达到2.5人、322人、1410人,比1952年相比分别增加2.5人、301人、784人;1979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7.3%,比1952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二、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黔东南州教育发展的历史教训
(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地方党委政府对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教育看作是一种人民群众的福利事业,因而对教育投资是作为消费性开支,认为在经济发达之后才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再来发展教育。在“大跃进”的1958年,提倡全民办学,但全州教育经费支出仅为280.1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下降到9.15%,为解放后最低。1966年至1975年的10年间全州共完成教育基建投资309.21万元,仅占同期全州基建总投资的2.67%。自1952年至1980年的29年间,自治州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最少的为1952年的0.36元,最多的1980年也不过6.53元。由于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自治州的教育虽然在量上总体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质的提升却较为缓慢,特殊时期甚至还出现了严重的倒退和下滑。
(二)特殊时期错误对教师进行打压。在反“右派”斗争中,一批教育工作者受到错误处理;在“大跃进”运动中,开展反“右倾”大讨论,“拔白旗”“插红旗”“批判反动学术权威”,又伤害一部分教师。“文革”十年期间,解放以来17年的教育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被全盘否定,广大教师戴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成了他们长期被迫害的渊薮;“文革”开展的斗、批、改运动中,各级教育机关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被诬为“走资派”进行批斗,把广大教师当作牛鬼蛇神进行横扫,有些被作为坏人遣送回原籍甚至受残害致死。特殊时期错误对广大教师进行的各种打压行为导致自治州的教育事业出现了严重的畸形发展,倒退十分明显。
(三)无视教育规律导致空前的灾难。1957年下半年至1961年,自治州教育事业遇到严重挫折,学校大办工厂、农场,教师和学生参加劳动过多,忽视了课堂教学和教师主导作用,随意改变学制及教学计划,正常的教学秩序屡被打乱,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同时,各地区不顾主客观条件,一哄而起开展办学运动,今天这里宣布成了无盲县,明天那里宣布办起中学或农业大学,教育事业出现严重的虚肿现象。“文革”十年,全州教育事业遭受空前浩劫与灾难,学校停课闹革命,组织“红卫兵”和战斗队进行大串联,搞派系武斗,学校设备设施和财产损失极大;后期又派军宣队、工宣队、贫管会进驻学校,“掺沙子”,将教育引入歧途;“文革”十年间,全州初中招生15.36万人,仅毕业7.11万人,“文革”浩劫对教育事业造成的破坏可见一斑。
(四)民族教育政策缺乏必要延续性。解放后,自治州的民族教育从地区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在反“右派”斗争和“大跃进”运动中,党的民族教育政策被忽视,办学形式强求“一刀切”,全州108所民族小学、7所民族中学、1所民族师范,以及扶持民族教育的特殊照顾政策被取消,自治州的民族教育陷入停滞,有相当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被迫辍学;加之又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少数民族学生入学读书大量减少。“文革”十年,学校停课闹革命与复课闹革命,师生废业,全州好不容易逐步恢复健康有序发展的民族教育受到巨大损失。
三、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黔东南州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正确领导。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接收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各类学校,采取“维持现状,立即开学”的办法,认真实施“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的规定,坚持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生产建设服务,面向工农子弟开门办学,各级各类教育得以迅速恢复和顺利发展。建州后,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少数民族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反“右派”斗争和“大跃进”运动后,1962年至1966年,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自治州对教育事业进行两次大的调整,实施“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全州教育事业又迅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自治州教育战线经过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揭批“四人帮”破坏教育的罪行,从根本上改变轻视知识、轻视知识分子的严重现状,继续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正确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端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从此自治州的教育事业在正确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坚持全社会多部门共同办教育。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财政拨款、群众集资、捐资助学和勤工俭学。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年至1957年),国家百业待兴,自治州财政收入有限,国民经济困难,但五年间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120.18万元,占同期黔东南州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7.81%。此后,自治州各县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的办法,解决了部分学校资金不足的困难,因地制宜修建了一批校舍。翻身作主后的农民,自发集资投工兴办学校蔚然成风,广大农民的子女都能入学读书,各县群众集资款大都用于改建、重修、维修中小学校舍和购置教学设备,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群众的集资办学行动弥补了教育经费国家划拨及地方财力和有关部门自筹以外的不足,为自治州中小学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以黎平县为例,1954年至1982年的28年间群众集资总额50.35万元,此后的1983至1989年的6年间群众集资总额449.33万元,为前28年的近9倍,该县的群众集资办学行为是自治州坚持全社会多部门共同办教育的生动缩影。
(三)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解放后,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政策,逐步恢复和扩建各级民族学校,民族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了从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中专到民族高校的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这一时期,在小学实施双语教学提高学生兴趣、稳定入学队伍,在中学实施助学金补助、寄宿制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民族中专实施放宽年龄、政策加分、降分录取、定向招生、预科录取等政策扶持发展。由于这些特殊政策的实施,自治州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有了显著提高:1984年,全州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30.41万人,占比由1949年的32%增长到62%,少数民族学生数增长21倍;全州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47.81万人,占比由1949年的35%增长到60%,少数民族学生数增长46.5倍;全州中专少数民族在校生1956人,占比由1949年的23%增长到61%,少数民族学生数增长22倍。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长期坚持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政策的必然结果。
(四)坚持德育为先多育并举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必须以德为先,以教学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献身“四化”建设的人才。自治州解放初期,广泛开展爱国教育,受苏联教育模式影响,应试教育痕迹明显,片面强调学生智育发展。1958年,由于对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理解片面,这一时期的自治州教育过分强调政治性和劳动性,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被削弱。“文革”期间,受“读书无用论”影响,学校课堂形同虚设,学生放任自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思想政治教育,确立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学校的主要精力转移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由此又造成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尖子、不顾差生的倾向,此后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德智体一起抓、好中差一体管,自治州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逐渐转变,开始思考培养什么人这个教育的首要问题,逐步发展到坚持为党育人初心、为国育才立场,牢牢把握“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动为本”育人方向,推动智育独大向五育并举转变。
(五)坚持把教育作为发展民生的重要内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进一步认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发展民生的重要内容,全面正确地认识实现经济发展、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最根本的在于发展和振兴教育。许多事实表明,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与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进步,必须以教育为本,教育兴国兴民,民族才能振兴和崛起。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的黔东南州教育发展历程表明,民族教育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十分明显。这一时期30年的教育发展成就深刻证明,自治州的发展靠教育,自治州的希望在教育。因此,必须要更新教育理念、变换办学思维,树立民族教育全党办、民族教育大家办的思想,坚持“服务民族、面向农村”的原则,让广大少数民族子女学得好、回得去,为民族地区培养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立志改变家乡面貌的人才,为乡村振兴助力添彩,书写新时代黔东南教育发展新的精彩华章。
(作者系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