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卫芳
近日,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提出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11月24日《工人日报》)
一直以来,在各地农村,由于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普遍缺乏,因而违法犯罪行为一直居高不下。一些村民直到锒铛入狱之后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结果追悔莫及。同时,由于各地农村普遍缺少民主法治方面的宣传者和普法者,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法治文明建设。可以说,在广大村民中进行普法教育已是势在必行。
此次,中宣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工作规范》,明确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这无疑是有效化解乡村普法教育“短板”的一个好办法,也是乡村普法的一个好样板。一方面,有了“法律明白人”,就可以通过他们对更多的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村民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就能从不懂法、不知法变成一个懂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公民。另一方面,有了“法律明白人”,就可以通过他们及时向广大村民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并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简言之,有了“法律明白人”的引路,不但能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而且也有利于民主法治乡村建设。笔者以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之举,值得点赞。
期待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能够尽早实现,并通过这些“法律明白人”的引路和帮教,让更多的村民成为懂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公民,从而助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