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文静) “我们的楼盘处于城市繁华中心地段,项目升值空间大……”这样的广告你是不是也经常看到。近期,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房地产违法广告,黄平县某置业开发公司因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承诺,被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悉,由某有限公司开发的某楼盘位于黄平县城老城区,该房产置业公司的房产销售广告含有升值承诺,此举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对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的罚款。
买房是家庭大事,消费者要擦亮双眼,不要轻易相信广告中所谓的“升值”“高回报”等噱头,不要对房产广告及城区位置以及其他虚假条件宣传误导。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房产买卖合同双方市场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把握合同行政监管新趋势,有效履行合同行政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查处房地产行业广告发布是否存在含有升值承诺、封建迷信、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