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智睿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 黔2601民初825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