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05日

​镇远县纪委监委:

建立“三抄告”制度 提升同级监督质效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兰兰)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入推进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年来,镇远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三抄告”制度,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反馈问题、从严督促整改,提升同级监督质效,着力在全县营造“一抓到底、攻坚克难、动真碰硬、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多点集中发力,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探索建立“三抄告”制度,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信访、案管、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委内设科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等,将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渠道发现的各乡镇各部门系统性、区域性、典型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明确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并建立发现问题台账,在集中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廉情提醒抄告单》及时抄告相关责任主体,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同步三方抄告,精准压实整改责任。把发现问题抄告制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职责,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将《廉情提醒抄告单》实行“三方”抄告,即:抄告给涉事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令按时整改,抄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部门高效整改;抄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掌握问题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构建监督闭环,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根据抄告问题的性质和整改难度,明确问题整改反馈时限,督促所抄送部门及时形成《廉政提醒抄告回告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对抄告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促,形成“抄告—督导—整改—反馈”全过程监督。整改完成后,适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随机抽查、约谈函询、监督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该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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