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之于社会,如同病恙之于人。从社会纠纷的源头着手治理,定纷止争,不仅是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减少群众诉累的有效途径,更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重要推手。
近年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努力作为,积极融入到全州诉源治理大局中,把握好诉源治理“持久战”的特性,变被动为主动,分阶段部署,坚决打好这场强基固本的持久战役。
“太感谢法院了,为我们追回血汗钱,我们本以为这笔木材钱要不回来了。”2021年5月底,有辖区内林农陆续向剑河县法院起诉,请求某林业公司清偿木材款,通过剑河县法院启动矛盾纠纷预警后,县综治中心组织法院、公安、司法的力量参与,188位林农与某林业公司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该公司5天内向林农全部兑现木材欠款2200万余元。通过县法院矛盾纠纷预警,多部门联动调解,至少减少了188件民事案件及可能衍生的上诉、申请执行等系列案件。
全州法院不仅对买卖合同纠纷建立常态化排查预警机制,同时对问题楼盘、金融纠纷、劳务欠薪、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领域展开重点监测,尽量将矛盾暴露在首端,以便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今年以来,全州共排查矛盾纠纷17998起,化解14432起,化解率80.19%。全州群体性事件“零发生”,涉稳问题全部稳控化解,真正实现了“急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
加强诉源治理,关键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黔东南的苗族“花桥”不仅是通行要道,也是苗族群众休息、纳凉以及举行重要活动的场所。2021年5月,雷山县法院接到一起涉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侵权案件。被告任某乙为一己私利,擅自对公共通道和“花桥”进行施工。任某甲等19户(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任某乙恢复原状。
本以为,这可能会是一场“持久战”。但在雷山县大塘镇综治中心的调解下,县法院积极参与指导,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以遵从当地风俗习惯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除了少数民族特色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州法院还积极探索“诉前联动调解”“示范诉讼+司法确认”“快审快结快执”等机制,针对各种案件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调解机制,实现全州诉讼纠纷源头减控,达到去存量、防增量的效果,完成全年收案下降的目标。
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带来的温暖,这是黔东南州各级法院最朴实也是最真实的希望。
全州法院在不断建设完善各类诉源治理机制,形成系统集成诉讼纠纷源头减控体系之时,当机立断夺取诉源治理持久战先导权,根据案件性质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高效便捷的方法来化解纠纷,不仅节约当事人双方诉讼成本,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