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君灵:
本院受理(2021)黔2601民初9056号原告凯里市三超电脑配件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偿还货款18919元人民币。2、判决被告支付逾期赔偿违约金4200元人民币。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合计:23119元。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