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佳丽) 12月2日,记者从州水务局获悉,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州水务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效”转变。全州983条河流全部落实州县乡(镇)村“四级”河长共3835名。建立了河长定期巡河履职“一河一考”“一县一考”的考核机制 。
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完成6个国家节水型社会创建,建成节水型载体320个,规模以上高耗水节水型企业创建率100%,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率100%。预计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82.7平方公里,其中2021年完成250平方公里。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大幅提升。已建成投运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4个,总污水处理能力28.85万立方米/日。2020年我州县城污水处理率为91.32%,比2016年提高了27.64个百分点。全州118个建制镇(不含城关镇),有111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7.77万吨/日,6个建制镇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将生活污水输送到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比2016年增加了5.1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