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09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付洪、欧阳亦青

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请为:1、由你俩偿还贷款本金189400元及利息107123.17元(暂计至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18日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照约定利率利随本清。2、由你俩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因我院邮寄送达案件材料至付洪的户籍地(金沙县高坪乡新街村野里堡组):被付洪拒收退回,邮寄送达至欧阳亦青的户籍地(修文县六桶乡黄金村水井坡组),邮单载明通讯无法联系,且在外住址不详。故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小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6日

--> 2021-12-09 1 1 黔东南日报 c175020.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