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11日

猫头鹰误入民居 民警及时救助

12月8日,麻江县公安局民警与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民警联手,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12月8日上午,麻江县公安局接到一居民电话求助称,有一只猫头鹰飞入自己家中逗留。接报后,该县公安局杏山派出所和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联合出警,经过一番努力,用网兜将猫头鹰捕获。经过喂食并体检,确认猫头鹰身体无碍之后,将其运往该县金竹街道河山村密林深处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麻江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同时,该县公安、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讯员 张成平 罗文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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