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黔东南日报》第10559期8版刊载的关于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分立公告”中,内容“原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承担。”系笔误,现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删除“原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承担。”的内容,更正为“分立前的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特此更正
凯里市裕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