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龙: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申请执行潘龙、石从芝、贵州大地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潘龙名下的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香山别苑4期3栋1单元2401号【产权证号:黔(2021)凯里市不动产权第0052486号,建筑面积142.01平方米】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潘龙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贵州瑞华亚太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亚太房评[2021]022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香山别苑4期3栋1单元2401号【产权证号:黔(2021)凯里市不动产权第0052486号,建筑面积142.01平方米】评估价总值为432562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