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1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601民初5957号

杨义平:

本院受理杨秀明与杨义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601民初595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01民初5957号判决书,判决事项如下:一、被告杨义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杨秀明租金及车款150000元及暂计至2021年7月15日的资金占用费2534.59元(2021年7月16日至付清款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以尚欠款项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杨秀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78元、公告费400元,共计3778元,由被告杨义平负担。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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