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1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秀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与你、江国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01民初5016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与被告杨秀锋、江国英于2014年2月13日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二、被告杨秀锋、江国英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截至2021年3月26日的借款本金22168.08元、利息755.50元、罚息292.78元。二被告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及罚息利率向原告支付从2021年3月27日起至付清本金及利息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和罚息。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对被告杨秀锋、江国英的抵押物即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司大道南侧宝恒建材城-1层134号门面享有优先受偿权。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3日

--> 2021-12-17 1 1 黔东南日报 c175733.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