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20日

黎平县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本报讯(通讯员 唐世莹) 今年以来,黎平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坚持考评导向,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工作重点、深改工作重点和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实行巡察整改成效“后评估”制度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县委统一指挥、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纪检监察与组织部门跟进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巡察工作格局。

坚持向上级通报反馈意见,压实“一岗双责”。采取“1+N”综专结合方式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将反馈意见抄送县委分管(联系)领导,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2021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3轮次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向县委分管(联系)领导抄送反馈意见41份。

坚持开展集中约谈,强化责任落实。经常性对巡察整改工作滞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实行集中约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问题整改。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县委第十一轮和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肇兴旅游公司等22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坚持协作联动,强化监督检查。为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组成12个监督检查组,对32个县直部门和25个乡镇(街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35个。

坚持“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反馈工作结束后,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双公开”要求,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将整改情况在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同时,县委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分别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2021年,共反馈“双公开”484个问题,整改“双公开”377个问题。

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通过协作机制的有效运作,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有力推动了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的落实。2021年以来,向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15个业务部门通报巡察反馈问题32个,向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2个职能部门通报“点穴式”巡察专项报告7个,全年通报督促整改落实问题61个。对标省州巡视巡察联动机制要求,县委巡察机构建立了与县统计局、县委编办、黎平邮政分公司3个部门巡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加强跟踪督促和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截至目前,县委第1至12轮巡察共反馈巡察问题1857个,整改完成1831个,整改完成率达98.6%;移交问题线索233条,办结222条,办结率为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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