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启发: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与被告唐启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601民初2787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被告唐启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营业款49707元。案件受理费1042元,由被告唐启发负担。原告已全额预交,被告在给付上列款项时,将所承担的诉讼费部分一并付清给原告。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