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12月23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昌平:

本院受理(2021)黔2601民初10415号原告凯里市家家缘特产店诉被告吴昌勇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812元整(暂截至2021年11月12日),有两年,并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225%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595元,总合计为:14407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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