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我市辖区机动车违法停放、违反禁令标志及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在我市部分路段增设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设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路段
具体路段见附件(含原已通告路段)。
二、机动车违法抓拍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中有关规定实施。
三、抓拍方式
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系统。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凯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