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1月17日

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召开

本报讯(通讯员 龙军 张光奎) 1月1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扩大)会议在县委党校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新年贺词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精神,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传达学习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台江县贯彻落实意见。

县委书记陈震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全宏超,县政协主席黄置民,县委副书记代明权、王萍、娄祥,县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深刻理解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好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坚持“正确方向、发扬民主、积极稳妥、依规依法”原则,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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