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小情) 近年来,黄平县平溪镇大力推进寨管委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从“治理”变成“自治”,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通过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激发了广大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开创了农村基层治理新篇章。
搭好“台子”,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角”。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牵头,组织召开群众大会,推选寨管委机构成员。统筹考虑地理相邻、交通便利、利益相关等因素,针对地域面积过大、管理人口较多、治理难度较大的自然寨,通过优化设置,群众大会讨论决定,组建若干个寨管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采取投票推选的模式,初选出相关组成人员,并予以备案、联审、公示。
配好“班子”,让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引擎”。把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有较高威信的群众动员到“寨管委”里面来。寨管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名,实行村干部“一对多”传帮带工作指导制度,从“寨管委”中找好村级后备力量,为有效扩大基层治理人才资源增量打牢基础。将护林员、调解委员、乡贤人士、寨老、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党员等群体统筹纳入,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基层“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明晰“路子”,让自治成为乡村振兴的“保障”。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凸显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使“寨管委”成为拓宽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寨管委通过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环境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用者必付费”的市场经济观念,细化工作职责,逐个开展落实。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乡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