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电网公司下达工商业用户代购补充协议签订相关要求,贵州浙榕砂石料有限公司和黔东南州亚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榕江氧气厂,两家公司法人已更换电话号码无法取得联系,导致工商业用户代购补充协议无法签订,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现场用电设备已全部拆除。如需继续用电,即登报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请及时与榕江供电局兴华供电所取得联系,完善相关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未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用电需求,解除供用电关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邓国毅
电 话:18786446668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榕江供电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