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先游) 1月12日10时许,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天镇高速38公里400米处,发现一只受伤野生动物,经联系天柱县森林公安局确认,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毛冠鹿,并移交给天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检查核验。
由于毛冠鹿左前脚受伤严重,无法放生。随后由该县森林公安局将毛冠鹿移送给凯里市金江动物园进行救治。
据悉,毛冠鹿又叫青鹿、黑鹿,为一种小型鹿,是草食性动物。栖息于高山或丘陵地带的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灌丛、采伐迹地和河谷灌丛,经常活动于海拔1000米至4000米之间的山上,系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