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1月20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顾军业:

本院受理原告张成美诉被告顾军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601民初104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事项:一、被告顾军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成美房屋租金、水费、电费共计9100元及利息628元(利息以9100元为基数,从2020年2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2021年11月30日止);二、驳回原告张成美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顾军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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