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2月16日

让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

○ 鲁庸兴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在传统观念里,孩子怎么养、怎么教,是家庭的私事。如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向社会传递出鲜明的态度: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家庭教育不是私事,而是“国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无疑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深刻变化,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在“双减”政策推进过程中,不少家长受困于不科学的教育观念,滋生了严重的焦虑情绪,亟待化解。在这样的情形下,家庭教育正式入法可谓正当其时。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做好孩子成长路上的引路人。新法不仅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等方方面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更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等给出了引导性的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和家庭配合无疑是关键所系。学校和老师、家长,都要重视家校沟通,及时传达孩子动态,引导孩子向上向好发展。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当然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发力。为此,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并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还要求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家庭教育活动。除了对因为各种原因不愿管孩子或没能力管孩子的家长,通过教育培训和指导增强其抚养、教育和陪伴孩子的意识外,还要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合作,形成信息沟通协同机制,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给予支持与协助,帮助他们更好履行教育责任,共同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如此,才能让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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