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兰兰) “近期监督发现,涌溪乡社会事务办发放该乡中屯村翁沙组肖某户2019年4月的农低保资金失败后,至今仍未补发,请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发。”近日镇远县涌溪乡纪委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三抄一送”。
这是镇远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举措之一。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推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解决乡镇主要领导信息掌握不充分、监督抓手不明确、问题整改不深入不及时问题,镇远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镇远县纪委监委“三抄一送”制度(试行)》,对巡视巡察反馈、专项监督及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审查调查发现的关于乡镇股站所室、村(居)社区典型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实行“三抄一送”。
抄告前,乡镇纪委监察办将拟抄告问题报送至县纪委监委联系各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抄告问题进行充分研判同意后形成《廉政提醒抄告单》,同步对抄告问题进行“三抄一送”,即抄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问题涉及的相关股站室或村(居)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报送至县纪委监委联系各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整改难度,明确问题整改反馈时限。
抄告后,乡镇纪委监察办全程跟踪督促涉及的股站室或村(居)社区对抄告问题及时进行对症整改并形成《廉政提醒抄告回告单》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乡镇纪委监察办,并抄送一份报联系各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抄告—督导—整改—反馈”监督闭环。
建立监督整改台账,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现场核实,跟踪整改情况,对长期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反复发生及反弹回潮的问题,通过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函询、下发纪检监察建议、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督促其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抄告对象和涉事主体对抄告内容不重视或督促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依据。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累计下发《廉政提醒抄告单》15份,督促问题整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