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3月08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淑勇:

本院已受理原告文晓平、杨胜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李淑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辆停运损失费共计2700元,其中台班费600 元、误工费2100元(详见赔偿清单),该费用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李淑勇赔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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