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宏东、贵州天宇宏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2)黔2601民初392号贵州皮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兰宏东、贵州天宇宏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兰宏东、贵州天宇宏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址不详,现依法向兰宏东、贵州天宇宏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