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3月19日

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2015年7月以前,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户按照当时政策向原岑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017年4月6日州安监局印发《转发省财政厅 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黔东南安监〔2017〕26号),2017年8月25日州安监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安监局人民银行贵阳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原岑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要求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进行了多轮清退。2019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岑巩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后继续开展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和非煤矿山业主未到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办理安全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请已向原岑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且至今还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原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单据、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联系地址:岑巩县滨河西路9号岑巩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578969)

特此公告

岑巩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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