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飞、杨美、陆毓红: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与兰海飞、杨美、陆毓红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三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