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2年03月26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601民初10036号

贵州众鑫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贵州宜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众鑫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601民初1003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众鑫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宜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81572.70元和工作人员费用5000元。二、驳回原告贵州宜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30元,由原告贵州宜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84元,被告贵州众鑫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946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贵州众鑫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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